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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2章 (第7/7页)
·韦斯特切斯特发现的证据: ·撬锁进入,技术娴熟。 ·壁炉工具和克莱里书房办公桌上均发现皮制品纤维痕迹。 ·壁炉前土壤的酸性比别墅周围高出很多,怀疑来自工业区。 ·壁炉内发现燃烧过的可卡因痕迹。 ·壁炉灰烬中发现:财务记录,财务表,涉及上百万美金。 ·调查账目表上的标识,将账目交给刑侦会计师检查。 ·发现死者日记中的行程安排:给车换机油,预约剪发,去圣詹姆斯酒吧。 ·皇后区犯罪现场实验室传回灰烬鉴定报告:财务表上的标志系会计公司常用会计软件的标志。 ·刑侦会计师鉴定称:标准的高级经理薪酬报表。 ·烧毁文件是因为文件上有什么线索,还是为了干扰调查? 圣詹姆斯酒吧: ·克莱里来过几次。 ·在此期间没有使用过毒品。 ·不确定死者曾在这里见过什么人,很有可能是酒吧附近纽约警察局一一八分局的警官。 ·死者最后一次来酒吧时(死亡前一天)曾在酒吧与人发生争执,对象不明。 ·检测了一一八分局警官付给酒吧的钞票,钞票上的序列号没有问题,但检测中发现纸币上沾有可卡因和海洛因。这上面的毒品有可能是他们自己从一一八分局的证物处偷来的吗? ·一一八分局的证物处中只有微量的(六到七盎司的大麻和四盎司的可卡因)毒品储存丢失。 ·一一八分局查处的犯罪团伙极少,但无明显证据表明其中有警察在包庇罪犯。 ·东村共有两个主要黑帮势力,有犯罪的可能,但极少可能会是杀害克莱里的凶手。 ·问询克莱里的生意合作伙伴乔丹·凯斯勒,继续跟进克莱里妻子方面的消息。 ·均表明从未见过克莱里使用毒品。 ·死者看起来不会与罪犯有联系。 ·比平时喝酒更多;曾去过几次拉斯维加斯和大西洋城。赌博输掉大笔金钱,但对克莱里来说微不足道。 ·死者生前的抑郁原因不明。 ·凯斯勒不认识所烧财务表。 ·等待克莱里公司的客户名单。 ·凯斯勒似乎不会因为克莱里的死亡而获利。 ·萨克斯与普拉斯基均被一辆黑色奔驰车跟踪。 弗兰克·萨科斯奇凶杀案 ·萨科斯奇,五十七岁,无警方记录,于今年十二月四日被害,家中还有妻子和两个十几岁的孩子。 ·被害人在曼哈顿上城区拥有别墅和公司。公司主要负责其他大公司和公共设施的维修和垃圾处理工作。 ·阿尔特·斯奈德警探是死者案件的负责人。 ·没有嫌疑人。 ·谋杀、抢劫? ·表面看起来,死者死于抢劫杀人案。现场找到凶器——改装过的史密斯·威森手枪,点三八口径,无指纹,枪支无序列号。案件负责人认为可能是职业杀手所为。 ·生意出了问题? ·死者在皇后区遇害。不确定死者为什么会去那里。 ·案宗与证据缺失。 ·十一月二十八日前后,案宗被调往一五八分局。未曾归还。文件调派申请人不详。 ·案宗在一五八分局的具体去处不详。 ·高级警监杰弗里斯拒绝配合调查。 ·与克莱里无已知关联。 ·死者公司与本人均无犯罪记录。 ·传闻——赃款经由一一八分局腐败警察之手,最终流向与马里兰州相关的某地点、人物。 是否与巴尔的摩犯罪团伙有关? ·未发现相关线索。 ·未发现与黑帮组织有联系。 ·未发现与马里兰州有关系。 钟表匠案 犯罪现场五 地点: ·办公大楼。位于第七大道和第三十二大街交会处。 被害人: ·阿米莉亚·萨克斯、罗恩·普拉斯基。 罪犯: ·丹尼斯·贝克,纽约警察局警官。 作案手法: ·枪杀(未遂)。 证据: ·点三二口径奥陶家mkii型手枪。 ·橡胶手套。 ·在贝克的车子、家中与办公室里的发现: ·可卡因。 ·五万美元现金。 ·衣服。 ·俱乐部、酒吧的消费收据,包括圣詹姆斯酒吧。 ·探路者地垫上的纤维。 ·与克莱里死亡时脖颈上的绳索相符的纤维。 ·贝克家中发现的灰烬与克莱里别墅壁炉里的灰烬相同。 ·正在收集萨科斯奇遇害现场土壤标本。 ·在贝克车中发现沙子和海藻,与马里兰州海滨区域有关? 其他: ·杰拉德·邓肯设计了整个事件,意在将杀害自己朋友的丹尼斯·贝克和其同伙绳之以法。一一八分局中另有八到十人牵扯其中,人员身份尚不明确。除一一八分局以外,还有其他涉案人员。邓肯不再是凶杀案嫌疑人。